【申报时间】
电子版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16日(截止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18日;
【资助标准】
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免租金额前50位的市级(含)以上孵化器、免租金额前50位的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的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减免租金的50%。
【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实际减免租金;
(四)若申报单位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执行落实国家、省、市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相关政策。未执行的,此次申报租金减免补助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已享受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租金减免政策的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再享受此项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指:2020年1月至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