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9号—2020年9月22日18:00时
【项目内容】
(一)位于我市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辖区、自贸试验区或高新区等区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在所在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管理经验;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运作一年以上,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形成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推动本行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守法守规,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