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6日(截止至18:00)
政策扶持力度强大:
按申请单位2019年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的10%予以资助。
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二)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6日(截止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