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提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凡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人,申请可在网上完成,承诺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市人社局提示,今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范围由深圳户籍扩大到不限户籍,疫情期间招用毕业生缴纳社保时限则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
该项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并正常经营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须吸纳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但申请单位在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吸纳毕业2年内毕业生的,其社会保险费缴纳要求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2021年1月1日以后吸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要求恢复为6个月以上。劳务派遣单位吸纳毕业生派遣往用工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不享受该项补贴。
该项补贴需企业自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应于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含第3个月)提出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补贴申请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吸纳毕业2年内毕业生就业的,可于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的3个月内(含第3个月)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招用处于政策过渡期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毕业生),且该毕业生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印发当月(2020年4月)仍在本单位就业的,请申请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愿提出补贴申请,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