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范围
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产业园区认定资助类操作规程申请条件的企业。
资助标准
获得龙华区示范产业园区认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
获得龙华区优秀产业园区认定,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获得龙华区先进产业园区认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申报日期
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0日
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三)符合龙华区示范、优秀、先进产业园区任一等级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