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安徽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42元,2021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公布2020年度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683元。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皖高法[2019]112号)规定,即日起,安徽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9442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2683元/年进行计算。
其中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规定,20年安徽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80元,故计算为6780×6=40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