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56039165

百灵时代 分类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项目扶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范围和方式

  资助对象:本市涉农企业。

  资助范围: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的现代农业项目实施补贴。

  资助方式: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进行补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的具体范围包括:

  1.在深圳市区域内开展的现代农业项目;

  2.在深圳市区域外开展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代农业项目:

  (1)属于深圳对口帮扶合作地区的对口帮扶合作项目;

  (2)属于经认定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项目。

  本申报指南所称现代农业项目,包括农业生产、加工、配送、储藏保鲜以及休闲农业所进行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二)申报单位(涉农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经营2年以上,企业发展符合国家、省以及深圳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

  2.项目所涉土地(生产场所)合同手续齐全,合同剩余年限3年以上,或承诺继续经营不少于3年;项目所涉土地为本市基本农田的,项目投资方可申报且不受合同年限限制。

  3.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未出现《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或者申请指南要求的;

  2.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3.对往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绩效评价或者鉴证确认不合格的;

  4.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5.经查询深圳信用网,发现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6.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7.不符合国家、省以及深圳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的;

  8.应列入政府投资或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资助的项目;

  9.政策法规规定不允许兴办的项目;

  10.规定时间内,深圳信用网上存在被财政、海关、工商、税务、安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较大金额罚款记录;

  11.3年内存在被处予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

  12.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13.验收不合格项目未满3年;

  14.申报单位截止申报之日2年内有资金、土地使用和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15.申报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6.申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17.由市农业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

  (四)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者骗取专项资金。申报单位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资金的,按照市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全额退回财政专项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办理程序、资助标准

  (一)办理程序:发布申报指南―项目受理―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确定资助计划及公示—预算管理及资金拨付。

  (二)资助标准:

  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为200万元(含200万)以上,市外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补贴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且每个项目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福建省珍奇味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2017600号-1

技术支持:厦门易尔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2017600号-1

公安备案 :